我一直想不通,我們國家的高速公路限速120km,市區里面一般是60km,要是遇到小學村莊之類的就要在40km。要是再加上短暫的超車能達到132km就算不錯,可很多小轎車的最高速度居然能達到240km,最起碼表盤子上會飆到240km。那么我們為什么一定要這么標注呢?我開了這么長時間的車,我就從來沒敢把車輛速度提高到140km以上。所以我們要那么快的汽車干什么?如果要太快的話,建議那賽車時候的車使勁提高速度,但是普通人的車就鎖定到160km就行了。160km之下,普通人遇到什么緊急情況也就足夠逃命了,但絕大多數情況是用不到的,也能避免很多人超速行駛。